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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3-08-25 浏览量:53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考生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示范区考区、省直考区。全省考场总量充足,但各考区考场资源分布不均衡,个别考区报名人数超出承载量后,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其他考区报名。各考区会充分考虑交通、食宿等因素,将本区考点全部安排在市区。

三、报名条件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的有关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4日至23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4日至24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4日至25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网上人工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网上人工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通知报名资格存疑的人员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补充资料。对考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人员,将按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考区咨询电话:

宝鸡考区0917-3902315  咸阳考区029-33356686


铜川考区0919-3185690  渭南考区0913-2330625


延安考区0911-7092306  榆林考区0912-3881901


汉中考区0916-2626179  安康考区0915-3282005


商洛考区0914-2311064  杨凌考区029-87035350


省直考区029-85717700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发票邮寄栏目填写开票申请,获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十)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附件:

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工作年限证明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二科级别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级别报名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             学历,在我单位从事                    专业工作满              年。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证明真实性由本单位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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