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的人员。从事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具备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等专业优势,我们鼓励消防设施施工人员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非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也可以报考,只要具备相应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就可以报考。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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